【學中文】書信中此致是什麼意思

【學中文】書信中此致是什麼意思 80%的同學不求甚解

很多時候在信件署名之前,會寫「此致」。很多人都不知道為何要用,是啥意思,但一直都在用。究竟「此致」是什麼意思?

此致

「致」是送達的意思,「此致」就是「以上這些內容要送達某某人」的意思。

因此「此致」之後,一定要接著寫上收信人的姓名。

只有當書信以「敬啟者」接以正文開頭(發端語),才能用「此致」作結(收束語),把上款挪到「此致」後面;這是標準公函的常用格式。

如果書信開頭已經落了上款,則正文之後就不應該用「此致」來結束,否則就會重複出現兩次收信人姓名;

此覆

另一種類似寫法,是用於覆函的。

發端語用「敬覆者」,收束語就用「此覆」。

此致的另一種解釋

不過近年國內對「此致」有另一種看法。

國內寫信,常在末尾寫 “此致”,另起一行寫 “敬禮”,後面用感嘆號,這已經成為一種格式。

國內認為,「致」者,盡也,含有無保留地給予或呈獻之意。因此「此致」的意思是「上面的話都說與你了」,上面的話講完了,信的主要內容到此為止了。 而 「敬禮」表達敬意。

不過要留意,這種說法未獲香港教育局納入使用。因此同學們盡量不要這種寫法。

外部連結

教育局:中小學中文實用文寫作參考資料

書信此致敬禮正確格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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